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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6 21:45:02
重庆市工商局近日确认华润蓝剑(广安)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巨额商业行贿,并立案调查。华润广安公司的上级公司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旋即公布声明,针锋相对地谴责重庆市工商局借商业行贿调查之名行地方维护之鉴,在社会上引发轩然大波。旋即,部分经销商开始封存财务资料等证据,使得重庆市工商局更进一步调查取证阻碍,目前,社会都在从容这次立案调查如何结案。工商调查引起舆论风波6月份以来,重庆工商部门在屡屡接到检举后,对华润广安公司派驻重庆办事处调查时,找到其与餐饮店签定的专场销售雪花系列啤酒的协议,誓约通过支付销售商进店门票、开瓶费、附送现金或物品等方式,取得唯一广告宣传权和专场销售权,门票金额与销售商销量挂勾。
工商调查找到,华润广安公司通过在重庆的50多家一级批发商,与3000多户餐饮店签定了《进店协议》。从2005年1月至今年6月,华润广安公司向重庆地区终端销售商缴纳各种“广告宣传酬劳”380多万元,销售“雪花”系列啤酒500多万件,金额1亿多元。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获知立案调查消息后旋即在新浪网公布批评声明,原文是:指出重庆市工商局无权扣押、报废啤酒;华润广安公司的营销手段在重庆市场很广泛,重庆市工商局将长时间的营销不道德定性为商业行贿;重庆本地企业重庆啤酒公司不存在某种程度不道德,重庆市工商局只坎外来企业,是以商业行贿调查之名行地方维护之鉴,期望“重庆市工商局立刻暂停并纠正错误不道德”。
连日来这场争端沦为舆论热点,媒体和互联网争相插手。 是商业行规,还是商业行贿?重庆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长陈建川指出,商业行贿与商业广告宣传有本质区别,商业行贿针对终端经营者,而商业广告宣传针对消费者。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误解两者区别,意图针对工商执法人员制造舆论对立。陈建川说道,重庆市工商局确认华润广安公司包含商业行贿的法律依据充份。
比如获取进店费和专场广告宣传酬劳,以及附送现金或物品等不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令商业行贿不道德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使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展开行贿以销售或出售商品”“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向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附送现金或者物品。”对于高价重复使用瓶盖的不道德,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以勾结瓶盖方式促销啤酒的不道德定性处理问题的回应》中有具体确认:“啤酒公司以给付现金等方式向酒店服务员重复使用啤酒瓶垫,其不道德包含商业行贿不道德”。陈建川告诉他记者,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不正当竞争处等部门负责人征询重庆案情汇报后回应:华润广安公司不道德归属于典型的商业行贿。华润广安公司也做出了白热化的反应,从9月1日开始,华润广安公司宣传称之为“重庆市工商局‘清剿’雪花啤酒。
”9月4日,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在北京开会新闻发布会;5日,在新浪网公布声明,称之为重庆市工商局蓄意打压雪花啤酒。一些网民在网站论坛中还必要严厉批评对工商办案人员展开人身攻击。9月9日、10日,有人在忠县的广场上弥漫一些偏向于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的媒体报道的复印件,发动经销商杯葛工商调查。华润广安公司派驻重庆办事处负责人说道,工商局作为执法人员部门,不应确保市场秩序的公平、公正,无法随意胡来。
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的态度很具体,就是要全力反攻重庆市工商局的地方维护。记者明确提出了解专访拒绝时,这位负责人回应,新浪网上的声明就是他们的态度,这次风波对雪花啤酒的销售负面影响相当大,有心着早日最后定论,目前公司较为高调,仍然拒绝接受媒体专访。
商业行贿“潜规则”问题有一点注目重庆一位姓氏蒋的酒水批发商告诉他记者,2003年他曾与华润广安公司合作沦为其一级批发商,当时华润广安公司为关上重庆市场,采行过买回餐饮店专销权的作法,但“后遗症”迅速显出。趁此机会很多餐饮店拒绝大大提升买回费用,同时许多消费者反感餐饮店只买一种啤酒,四处滋扰。因此他在2004年中止了双方合作。究竟是商业行贿,还是长时间营销?记者专访了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院长唐青阳、副院长卢代富、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岳彩申,他们指出,华润广安公司与经销商签定的专销协议,显著具备排斥其他竞争对手的性质,按照涉及反不正当竞争、商业行贿等的法律法规,重庆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调查符合规定,对华润广安公司商业行贿的定性也没问题。
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的声明则缺乏法律和事实证据承托,通过媒体“造势”的不道德归属于“社会驳斥”,而非“法律批评”。重庆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速说道,为什么不少人在这场风波中很疑惑,甚至指出就是工商部门在做地方维护,一个最重要原因是这类商业行贿早已在很多行业司空见惯,演变了一种“行规”,而这种“潜规则”式的商业行贿比行径贿赂更加隐密,破坏性更大,早已相当严重阻碍了长时间的市场秩序。因此,重庆市工商局当前公安部门商业行贿的一个重点就是严肃查处这类“潜规则”。
此外,重庆市工商局早于在7月份也根据检举对重庆啤酒公司立案调查,并不像华润公司批评的那样,只坎外地企业,维护本地企业。陈速指出,重庆市工商局近年陆续公安部门了重庆市一些医院和企业缴纳贿款、排斥竞争对手等不道德,有效地管理了利用行业“潜规则”实行商业行贿的问题。
此次重庆市工商局调查华润广安公司,也暴露出当前商业行贿案件调查中的一些新的难题:一是企业凭借强劲经济实力操控部分网络和媒体,利用舆论“反攻”执法人员部门,意图被迫工商部门妥协。二是企业和社会广泛缺少对商业行贿的精确了解。从这次风波看,一些舆论将有奖销售、商业广告宣传等长时间的商业活动与商业行贿混为一谈;一些所谓的法律专家和权威人士出于各种目的,在舆论争辩中“引经据典”评论,相当严重误导公众;有些部门以为商业行贿案件中只要没领导干部参予贪腐就可以贬斥惩处;更加有的企业指出一些行业长期存在的“潜规则”和“习惯”都是合法的,千方百计排斥执法人员,相当严重伤害了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当前正在全国深入开展的管理商业行贿专项行动构成挑战。
华润蓝剑啤酒事件:"行业惯例"遭遇"商业行贿"“行业惯例”会否因为“商业行贿”之斥而转变?重庆市工商局的最后确认结果,不仅关系着华润系由啤酒在重庆市场的命运,更加将影响到众多酒商甚至饮料商未来销售模式的南北。“如果华润最后被定性为商业行贿,那么其它采行某种程度销售方式的啤酒厂家也应当被确认为商业行贿。”9月11日,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绍智律师对《中国经济周刊》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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